天津北方网讯:6月8日下午4点多,为期4天的"廊坊灭门案"第四次二审庭审结束,河北高院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过去的20天里,原伟东的妻子李杰一天天数着日子,喊冤23年,案件被4次发回重审,原伟东、汤凤武5次被判死刑,这次再开庭审理,他们迫切地渴望着"无罪"的结果。
时间回到2000年,河北省廊坊市胜芳镇胜堂路上,刘某成一家惨遭灭门,2001年原伟东、汤凤武等人被捕。经过审讯,原伟东成了刘某成家灭门案的"主犯"。在此案的审讯过程中,1995年家住胜芳镇东风街的杨某林家三死一伤的案子也宣布告破,原伟东、汤凤武成了杨某林家命案的犯罪嫌疑人。
从2001年到2009年,原伟东和汤凤武反复被判死刑,又被撤销,发回重审;2013年最高法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再审;2014年河北高院撤销原判,发回廊坊再审;2020年,廊坊中院又判死缓,原伟东和汤凤武不服判决,再一次上诉。2023年6月,该案曾开庭,但因患胃癌的原伟东申请现场出庭被拒、汤凤武解除对辩护人的委托,法官宣布休庭。
一名嫌疑人罹患胃癌
时隔一年再开庭
这些年,李杰一直为原伟东的案子奔波。去年5月26日,刚从最高人民法院回来一周,李杰就接到了律师的电话,说看守所让律师告知家属,原伟东胃不舒服住院了。当天中午,李杰来不及吃饭,和小叔子、儿子,从四面八方赶往廊坊的医院。
"我们见到主治医生,说原伟东是胃癌晚期,而且他患的这个是非常霸道的那种癌症,扩散速度非常快。"李杰说,2023年4月,原伟东在看守所内出现胃疼情况,随后进行输液治疗,尔后病情严重,当年5月19日,被送到河北廊坊的一家医院,"他无法进食,只能输营养液。"
(原伟东病理报告)
原伟东的病重,换来了20多年来,他与李杰和儿子的第一次近距离会面。10分钟的探视,从进入病房的那一刻起,李杰的眼泪就一直在流。
"进去之前才30岁出头,大脸盘子大脑袋,1米70多的个头,一百六七十斤,身体很好。"李杰的声音哽咽着说,去年6月8日,原伟东进行了胃癌手术,胃切除了六分之五,一年来一直在进行放化疗。
今年6月5日庭审现场,原伟东和汤凤武均现场出庭。被病痛折磨的原伟东身材消瘦,面部和脖子呈现着黑灰色。汤凤武则由于身体原因,大部分时间都仰靠在座椅上,开庭首日,还曾因他血压陡升,法官宣布休庭。
胜芳两起"灭门案"
7名"嫌犯"被捕
一切始于23年前的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
1995年11月29日,胜芳镇发生一起杀人案,杨某林及其子杨某松、杨某死亡,仅杨某林之妻张某萍一人幸存。2000年12月,胜芳镇再次发生一起杀人案,胜芳镇税务稽查队长刘某成、妻子王某玲及其子7岁的刘某惨遭杀害。
1993年正月,原伟东夫妻俩从黑龙江呼兰县(今哈尔滨呼兰区)来到河北省廊坊市下属的霸州市胜芳镇打工。之后俩人回老家种了3年地,2000年春天,又回到胜芳,在胜堂路上开了一家小吃店,但并不赚钱,所以当年11月左右,他们决定把店兑出去。
(当年农业税票据)
李杰说,因为老家通知交农业税,原伟东在凶案发生的几天前,就已经返回东北交农业税。2000年刘某成家命案发生时,李杰和孩子独自在胜芳,听说发生了凶案,她觉得有些害怕,还曾用公用电话给原伟东打了电话,但原伟东那边背景嘈杂,李杰只听到他说正在大队交税,俩人便挂断了电话。
让李杰没有想到的是,2001年9月16日夜里,警方从家中带走了原伟东。近一个月后,警察再次来到李杰家搜查时,她才得知,原伟东被带走,与刘某成一家的死有关。当天,李杰也被警方带走。
其实,刘某成一家被害案牵涉的并非只有原伟东和李杰,还有原伟东的发小陈瑞武、连襟尚志红,开馒头铺的霸州人杨洪义,保险公司员工王晓敏。
在原伟东等人被刑事拘留不久,黑龙江省依兰县农民汤凤武,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怀疑他与原伟东是1995年杨某林家灭门案的凶手。
23年4次发回重审
其中5人改判无罪
2002年12月3日,廊坊市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原伟东、汤凤武、陈瑞武、尚志红、王晓敏、杨洪义犯故意杀人罪,原伟东妻子李杰被控犯有包庇罪。
廊坊中院的第1次一审判决,认定李杰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余几人犯故意杀人罪,判死刑。一审宣判后,原伟东、汤凤武等七人均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院,后河北省高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廊坊中院重审。
2004年6月,廊坊中院对该案作出第2次一审判决。这一次,王晓敏和李杰改判无罪,杨洪义改判无期徒刑,尚志红改判死缓,原、汤二人仍是死刑。原、汤等5人再次上诉。2006年12月11日,河北省高院第2次将此案发回重审。
2008年4月,廊坊中院第3次一审该案,维持了第二次一审的判决结果。此后,5人再上诉至河北高院。2009年11月12日,河北省高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称原伟东、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王晓敏杀害刘某成一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原伟东、汤凤武杀死杨某林及其两个儿子、打伤张某萍"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对原伟东、汤凤武可不立即执行死刑"。
作出二审判决后,河北省高院于2009年12月18日委托廊坊中院宣判,但直到两年后的2011年11月4日,这一判决才被正式宣布。
至此,两起"灭门案",7名被告人,自2001年陆续被拘至2011年,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经历一审、发回重审,第二次一审、又发回重审,第三次一审、二审改判,王晓敏、李杰,尚志红、杨洪义、陈瑞武被改判无罪。剩下的原伟东、汤凤武,则被法院认定为杨某林案凶手。
原伟东、汤凤武不服河北高院的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后,2013年7月,最高法以(2013)刑监字第72号再审决定书指令河北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河北省高院随后以(2013)冀刑再终字第7号刑事裁定撤销死刑,发回廊坊中院重审。
警方于2014年5月起对杨某林家三死一伤案补充侦查2次,廊坊中院又申请延长审理期限23次,耗时5年9个月,2020年7月8日,经廊坊中院审委会研究决定,判处原伟东、汤凤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2020年,原伟东和汤凤武不服判决,再一次上诉至河北省高院。直至2023年6月,二审才开庭,但因患胃癌的原伟东申请现场出庭被拒、汤凤武解除对辩护人的委托,法官宣布休庭。
有新证人到庭
部分非法证据被排除
自2009年开始,原伟东、汤凤武所牵涉的案子便只有杨某林及其两个儿子被杀案。
2002年,廊坊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开具的一份说明称,杨某林等人被杀案,涉案菜刀、钢镐等物证丢失。案发现场拍照提取的残缺掌纹,由于面积小、特征少,不具备鉴定条件。2005年,霸州市公安局开具的一份说明又称,该案原始卷宗丢失,故报案人证言、恐吓信原件、怀疑汤凤武是嫌疑人之一的多人证言亦已丢失,无从查找。
在客观证据丢失的情况下,同样是该案被害人的杨某林爱人张某萍,她的证言成为定案的关键。
原伟东的前辩护人李忠伟告诉津云记者,受害人张某萍的陈述也存在前后矛盾。张某萍2001年的陈述,是在原伟东和汤凤武被抓之后,她陈述中提到曾看到杨某林等三人的被害过程,且亲眼看到8岁的小儿子被洋镐刨死。而1995年的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张某萍醒来时,凶手已经逃走了,并没有看到凶手的面目,也没有看到亲人被杀害的过程。
李仲伟说,"原伟东说在张某萍指认的时候,在场的几个人,只有他戴着手铐和脚镣,当时的情况,一眼就能看出原伟东是被指认目标。"
6月7日庭审现场,证人赵某辉首次出庭作证。他是杨某林家"灭门案"中被警方锁定的首批嫌疑人之一。庭审现场,赵某辉称,自己曾在1996年被警方抓获,不久后在看守所被一个包裹着纱布的女人明确辨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他后来从办案人员的口中得知,该辨认人正是张某萍。而后续,赵某辉洗脱了该案嫌疑。
"张某萍在案发第二年就认错了嫌疑人,几年之后的记忆会更清晰?怎么认出的原伟东和汤凤武呢?"李杰说,除了有证人首次出庭,庭审现场,合议庭当庭宣布,对侦查机关收集的汤凤武的供述,因不能排除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情形,予以排除。
而早在2020年廊坊中院的再审判决中,廊坊中院根据控辩双方辩论焦点及所涉事实、证据,便曾做出排除原伟东有罪供述的决定:"经调查核实,原伟东在'入所体检表'上自书有伤,不能排除公安机关违法取证的可能。原伟东及其辩护人所提原伟东的有罪供述应予排除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20多年来,这场"马拉松式"的诉讼,原伟东的家人没有放弃,李杰说,原伟东曾给她写信,"他现在虽然病得很重,但还一直信心满满,他说自己没做过,早晚都会真相大白。"